根据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8〕14号)文件精神,征求用人学校意见,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1.本科毕业生
从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中择优聘用30名(不足名额从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相同专业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1)从我县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毕业生中招聘19名;
(2)从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师范类英语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毕业生中招聘6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身体健康。
3.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1——8
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保卫科
3.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嵩明县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亲的户口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填写相关表册;
5.报名注意事项
(1)参加过“昆明市2008年特岗教师招考”报名考试的人员也可参加我县教师招聘报名。
(2)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岗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所报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接近。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试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考核由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00分,考察应聘者对初、高中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面试100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本科考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及高中教材;专科考对应学科的初中教学内容及教材。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知识考试
2008
年8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2)面试
2008
年8月17日。
(3)考试、面试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聘用程序
1.人选确定。考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超过专业岗位人数的两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按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2.体检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并考核。在体检和考核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等同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成绩公布。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在8月15日前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4.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聘用。
5.若报考者被录为昆明市特岗教师,本次招聘不再录用。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严禁弄虚作假,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对有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八、本招聘简章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7914846。
监督电话:0871—7913814。
嵩明县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嵩明县教育系统2008年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