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我省卫生系统人员出国及外宾来访等手续、接待卫生系统外宾来访并承担我省援外医疗队的派遣等工作,办公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生厅大院内)。因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同意,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法英翻译,随我省援外医疗队赴国外担任随队翻译,在国内期间担任外语翻译及办公室工作。
二、资格条件
2007、2008届毕业生,英语或法语专业,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质,特别是专业语言听说能力。
其他综合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因援外工作需要),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三、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3.聘用后,将适时送上海或北京带薪学习法语二年。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联系电话:0591-87855651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后)一份,粘贴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
⑵、报名者也可邮寄报名登记表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
⑶、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⑷、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试考务费80元/人。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福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考试与综合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占6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择优录用。考试时间请留意福建卫生信息网通知。
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致电省卫生厅人事处(0591-87855651)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和排名。
(五)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我中心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凯:0591-87842476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http://www.fjrs.gov.cn:8558/html/4/1378/20979_2008417334.html


提示:应聘时请说明本信息来源聘教网http://www.pinjiao.com,便于招聘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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