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针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近年来毕业的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和现在本区学校任教的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和区外在职教师中择优招聘编制内教师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和现在本区学校任教的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其中,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具有小店区(含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马、殷家堡)户籍;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区外在职教师。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00名,其中大中专毕业生招聘90名,在职教师招聘10名。具体学科岗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计划内全日制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小学的学科岗位;计划内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只能报乡镇初中或小学的学科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可任意选报一个学科岗位。
4、教龄在五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第一学历为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具有符合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获得当地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或省级模范教师以上荣誉称号的区外在职教师,可报考与本人所取的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岗位。
5、报考中学英语学科岗位的毕业生、在职教师必须具有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讲课)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共同制定并在省、市、区三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全区行政村、社区等重要公共场所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8天。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7日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一楼大厅(昌盛西街40号)
报名人数不达招聘学科岗位名额的3倍时,减少该招聘学科岗位名额;若减少招聘名额后,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最低岗位名额的3倍,取消该学科岗位的招聘名额,其招聘名额向下调整到低学段相同或相关学科使用。
在职教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3倍时,减少在职教师招聘名额,空余指标由同学段、同学科招聘岗位使用。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迁出地的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英语等级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位证。中等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携带现任教学校介绍信。
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学历证、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职称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科带头人证件、荣誉证。
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元、数码摄像费10元、考务费80元,共计100元。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人事局、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的携带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
4、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填写,同时现场照数码相,不得顶替。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学科的大学、中等学校及相应学段的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分别为120分钟。
2、笔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理论100分(教育学35分;心理学35分;新课程理论15分;教师职业道德15分)。
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参加笔试采取自愿的办法。参加笔试按实际考试得分计分,不参加笔试按考试科目总分的80%计分。
3、报考人员于8月21日下午3:00—6:30到小店区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4、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
专业知识:8:00—10:00
公共理论:10:30—12:30
5、考试地点:小店区实验小学
6、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7、8月25日下午,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将笔试结果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27日下午3:00在小店区一中四楼阶梯教室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同时交纳面试费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8月28日—8月30日
面试地点:小店区实验小学
面试费用:60元
3、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办法。讲课课题提前2小时现场抽取,独立准备教案,讲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200分。(面试办法见附件2)
4、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面试结束后20分钟,面试人员在面试点门房领取面试成绩单。
5、9月1日下午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大中专毕业生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五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是否师范院校毕业、是否在小店区学校任教、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五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参加体检。
在职教师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时间:9月2日上午8:00(空腹到区教育局门口集中)。
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的内容主要有:胸透、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等常规检查。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取消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办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9月4日下午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学科需求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师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逐年签订至少5年的从教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照小店区政〔2005〕39号文件《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和小店区政〔2008〕40号文件《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招聘编制内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招聘的在职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五、聘用教师的工作安排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分别定向安排到相应学校。
2、聘用的新参加工作人员统一实行以岗定薪工资分配制度。此次招聘的教师工资:第一、二年执行档案工资(含各种津补贴)的70%;第三年执行档案工资的80%;第四年执行档案工资的90%;第五年开始全额发放。当聘用人员因解聘辞聘解除与聘用学校的聘用合同关系后,将不再享受该岗位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享受与原单位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3、聘用的在职教师按规定办理正常的教师调动手续。职称挂钩视调入学校的结构比例而定。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执行国家的政策。
4、聘用的教师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制度,其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学校代扣代缴。
六、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的领导下,同时下设资格审查组、纪律监察组、绝密封闭组、考务组织组、面试组织组、安全保卫组六个职能组,组长由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抽调。有关职能组要具体制定笔试、面试、体检等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执行。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事宜。
七、本实施方案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学科岗位名额
2、招聘岗位面试(讲课)办法
二OO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1 |
小店区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名额 |
学段 | 小计 | 招聘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生物 | 美术 | 在职教师 |
高中 | 15 | 2 | 1 | 2 | 2 | 1 | 1 | 1 | 2 | 1 | 语1数1 |
直属初中 | 16 | 2 | 2 | 2 | 2 | 2 | | | | | 语3数3 |
直属小学 | 3 | | | | | | | | | 1 | 美术2 |
乡镇初中 | 16 | 2 | 5 | 3 | 2 | 2 | 1 | 1 | | | |
乡镇小学 | 50 | 19 | 16 | 15 | | | | | | | |
合计 | 100 | 25 | 24 | 22 | 6 | 5 | 2 | 2 | 2 | 2 | 10 |
附件2
小店区招聘教师面试(讲课)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面试评价办法如下:
一、面试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面试对象
1、根据笔试结果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的人员。
2、在职教师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面试内容:
评价主要考核有关人员的教育教学技能和运用专业知识的技能。评价的形式为面对评委讲课,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评价总成绩为200分,其中教师形象10分,教学设计30分,课堂教学120分,教师素养40分
四、面试的程序
1、抽取顺序签:评价前面试人员按学科均要抽取顺序签。
2、抽取课题签:参加评价的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在抽签时间前20分钟到达评价地点,携带面试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抽取课题签、每人可抽取2个课题,从中选择一个作为讲课题目,选定后不得更换(未按时参加评价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备课:时间为两小时,可携带有关教材参考资料,在备课室按规定位置独立完成备课工作,并写出一份所抽课题的教学设计,提前5分钟到相应学科组教室门口等待。
4、讲课:面试人员将面试证、身份证及抽取的相应课题呈交评委。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开始准备和结束整理5分钟。
5、讲课结束后,被测人员留下本人的教学设计,离开测试教室,教学设计是面试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
6、面试结束后20分钟面试人员在面试点门口领取面试成绩单。
五、面试时间
8月28---30日
六、面试形式
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制定面试要求,分学科组织评委进行面试。各学科评委由3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