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我院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一、岗位名称: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二、主要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具体包括 1、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开展学生心理咨询。 3、做好学生来信、电话咨询的答复。 4、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开设学生心理教育课,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 6、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研究。 7、举办专家来校举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基本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形式:公开招聘,按《广州美术学院新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和面试。 五、待遇等: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住房、社保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新补充人员实行人事代理,首次聘期一般为三年,人事代理有关规定见《广州美术学院关于来校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的试行办法》广美字[1999]17号,可查询:http://rsc.gzarts.edu.cn 六、应聘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应聘的,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贴近照,详细填写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并提供教学、科研成果,主要的论文、论著,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个人自述材料、导师推荐意见书、所在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邮寄简历。 八、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15日。九、考试: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表:岗位名称人数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学生处办公室:020-39362033;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邮编:510006Email:xsc@gzarts.edu.cn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毕业;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毕业者优先;2、中共党员,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 3、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本学科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4、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女性优先。附件:广州美术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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