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教师简章
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宿迁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市唯一一所由政府举办的技工院校,被列为全国100个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之一,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占地268亩,总投资1.5亿元,现有在校生3000余人,因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教师40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5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196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身高:男165厘米、女155厘米以上。
(四)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8月6日—10日到市人才市场大厅(宿迁市世纪大道11号)报名。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2张。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等于该职位招录人数3倍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该职位招录人数3倍的,要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内容由相关专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60分以下不予录用。
试讲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直接进入试讲人员,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拟招职位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考核合格者在宿迁人才网和宿迁劳动保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527—84359008(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82860005孙永斌(市公共实训基地)
0527-84353007 葛霆(市人才中心)
0527-84359006 张大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劳动保障网:http://www.jssq.lss.gov.cn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宿迁市高级技工学校) 招聘教师一览表 |
序号 | 学科 | 方向 | 人数 | 备注 |
1 | 语文 |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2 | 数学 | | 1 |
3 | 英语 | | 1 |
4 | 物理 | | 1 |
5 | 计算机 | 网络方向 | 2 |
6 | 动画制作 | 2 |
7 | 信息工程 | 1 |
8 | 美术 | | 1 |
9 | 音乐 | | 1 |
10 | 导游与宾馆服务 | 旅游管理 | 1 |
11 | 机电一体化 | 电工电子 | 3 | 1、大专及以上学历;2、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直接进入试讲; 3、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实绩优先。 |
12 | 机械类 | 3 |
13 | 模具制造与设计 | 制造与设计 | 3 |
14 | 汽车应用工程 | 机械类 | 2 |
15 | 电气类 | 1 |
16 | 自动控制 | 数控 | 4 |
17 | 加工中心 | 2 |
| 数铣 | 2 |
18 |
19 | 建筑工程 | 工程造价与监理 | 2 |
20 | 机械制造 | 机械制造 | 3 |
21 | 职业指导 | 就业指导方向(取得全国统一职业指导资格证书) | 1 |
22 | 学生管理方向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