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008年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为构建和谐沙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坚持编制控制、人事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二、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沫若中学(6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音乐1名、高中地理1名职业中学(3名):机械类1名、电子电工类1名、旅游服务类1名乡镇初中(15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5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体育1名三、招聘对象沫若中学高中教师: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职业中学教师:师范或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书,若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予以解聘;乡镇初中教师: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四、招聘条件1、年龄: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户籍:截至2008年4月30日,户籍或入学前原籍在四川省范围内;3、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专业:报考高中、职中、初中教师的人员,必须专业对口。五、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在招聘岗位中选其中一个岗位报考。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0日——21日。2、报名地点: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沫若铜像下行50米人才市场五楼,联系电话:0833-5202659)。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注明学历和专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填写《沙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照四川省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标准缴纳考务费50元。4、在职人员报考,需由报考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名资格审查: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湾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6、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7、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六、领取准考证1、时间和地点:2008年6月4日下午2:00-5:00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2、要求:(1)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应聘人员需认真核查准考证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严格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七、招聘办法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后确定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招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笔试(满分100分)1、笔试科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2、笔试时间:2008年6月5日3、笔试成绩公布: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也可登录沙湾人才网(www.lsswrc.com)查询;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报名地点,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二)面试(满分100分)在笔试的基础上,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沙湾区教师进修学校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应聘人员现场以所聘学科的现行高中、职中、初中教材为内容抽签准备20分钟,上课15分钟。课堂考评组对微型课从教学设计、重难点把握、基本功、教仪教态及效果等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区教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示,也可登录沙湾人才网(www.lsswrc.com)查询。八、体检和政审(一)体检:分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笔试成绩为序确定排名次序。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公务员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二)政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08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参加考核,在2008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九、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湾区教育局、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十、聘用管理(一)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未按时签定聘用合同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缺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二)新招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三)新招聘人员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在沙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四)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十一、纪律与监督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十二、附则1、本简章由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2、咨询电话:(0833)3432456、(0833)3441663。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二00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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