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2人

时间:2020-06-02 阅读:54634 台州 小学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椒江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在公办幼儿园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台编办发〔2019〕8号)、《椒江区教师录用和调聘工作实施意见》(椒政办发〔2012〕5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和幼儿园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82名(见附件1)。

image.png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具体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5.其他说明

已被本区民办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椒江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在目前学校连续服务3年(以社保缴纳为准,起始时间不晚于2017年9月),表现优秀,且经所在学校同意,可报考职位序号1-10的中小学岗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 6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6日9:00—6月12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

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的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对应材料原件的照片:

证件照;

符合招聘条件5的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与缴纳社保证明; 报考职位序号14的学前教育D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与缴纳社保证明;报考职位序号15的幼儿园园长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缴纳社保证明、任正职园长证明、园长培训证书。

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提交材料不全,图片信息不清晰、无法辨别将会影响审核结果。信息保存成功后,请牢记登陆密码。

(3)填写并发送《椒江区2020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登记情况一览表》(附件2)至邮箱jyjrskzxj@***。

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请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考试资格。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7日9:00- 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收费标准,每人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1-2个,报名人数须达到 3: 1及以上的比例;招聘职位数3个及以上,报名人数须达到2: 1及以上的比例,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A、B、C职位因任何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核减该职位数,核减的职位数补入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使报名人数和职位比例相对平衡)。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0年6月16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2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岗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初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0年7月5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于笔试前一周在预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一是教育基础知识;二是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职位1名的按1:3比例、2-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人数进入面试。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一天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携带:1.《椒江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2份,加贴本人近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取得的考生需携带。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证明。

符合招聘条件5的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报考职位序号14的学前教育D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报考职位序号15的幼儿园园长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缴纳社保证明、任正职园长证明、园长培训证书。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并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

(二)面试内容

职位序号1-14的考生参加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体育、学前教育学科增加技能素质测试。职位序号15的幼儿园园长只参加结构化面试。

七、考分组成

考试总分由笔试分和面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无技能加试学科的笔试和面试比分各占50%;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其中笔试的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3.考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无不宜聘用情况反映的将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4.新聘为教师的毕业生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取得教师资格证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根据2019年12月13日发布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规定,已提前招聘人员优先择岗。

2.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现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储备教师第一年见习或顶岗,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岗位。

4.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88889772

附件下载:

附件2:椒江区2020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登记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1:椒江区2020年招聘教师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3.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格式.docx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31日



30秒快速注册,查看更多教师招聘信息!

登录或注册账号后可以查看更多信息!

已有账号登录 30秒注册账号
提示

温馨提示:推送内容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若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