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廊坊市香河县选聘教育系统劳务派遣人员114名公告

时间:2020-07-31 阅读:92997 廊坊 高中

为满足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采取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劳务派遣人员114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选聘人员共计114人。

1.高中阶段文化课103人,其中:

一中40人:地理4人、化学4人、历史1人、生物7人、数学6人、物理1人、英语8人、语文6人、政治2人、心理1人;

三中和职教中心63人: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9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历史5人、地理3人、政治9人、体育6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6人、心理1人。

2.职教中心专业课11人,其中:

舞蹈1人、旅游服务与管理2人、会计1人、园林技术1人、计算机应用3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电子商务2人。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2.报考一中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报考三中、职教中心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和2020年高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4.报考高中阶段文化课人员要求教师资格专业或学历专业对应;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学历专业。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香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在岗劳务派遣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公告。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

2.报名。2020年7月26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2:00。考生应坚持诚信原则,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选聘采取邮箱(xhxuanpin@***)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将电子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做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至该邮箱。对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合格者予以登记,通过对学历和简历的筛选优秀者进入面试程序,入围面试考生以电话形式通知。

报名材料:电子报名表(见附件,并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直接入围面试(音乐、体育和舞蹈专业除外)。

3.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5张,持本人身份证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音乐、体育和舞蹈岗位考生若报名人数超过3:1比例,安排技能测试,按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试讲。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一课,讲授一节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体操打分法进行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答辩。按评委要求进行。答辩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答辩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计分方式与试讲相同。

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成绩占75%,答辩成绩占25%。根据选聘岗位、人数和选聘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者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4.考察。通过查阅入选人员的档案或向其毕业院校了解情况,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报名表(见附件,并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不与职称挂钩,待上级出台政策后,从其规定),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班主任津贴、医疗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教龄补贴等各项津补贴和各项奖励性补贴与我县在编教师同标准同步执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2020年选聘人员,自2020年9月入职起兑现工资待遇。

六、人员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交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聘用期间如发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体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商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凡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一年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注意事项

(一)选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选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选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选聘成绩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于在选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香河县教体局电话(0316-8315026)及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1750)进行咨询。


附件:香河县2020年选聘教育系统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香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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