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150名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简章(含教师岗)

时间:2020-11-04 阅读:85413 包头 公招

一、招募计划

拟面向社会分批次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本次共招募150名。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占比80%,2016年—2019年往届毕业生、服务期满三年内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等占比20%。具体情况详见《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及数量表》(附件1)和《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教育服务岗位及数量表》(附件2)。

二、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1.应届毕业生。2020年包头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具有包头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往届毕业生。具有包头市户籍的2016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包头市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于2018年—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从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的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中的项目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2016年—2020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满足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募岗位服务方向

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党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教育、医疗卫生、市容市貌、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服务工作。

四、招募步骤

招募工作分为发布招募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试、确定招募人员、体检、公示等步骤。

(一)发布招募简章

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募简章。

(二)现场报名

1.考生登录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及《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详细阅读《关于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的重要公告》(附件6)。现场报名时,做好个人防控,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报名成功无故缺考的考生,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4.报名及准考证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市民大厅D座,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青山区大连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8号,呼得木林大街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往南200米路东)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简章和招募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募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需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彩照,同时另需提供2张相同彩照,并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须本人签字。

(3)《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健康承诺书》一份,须本人签字。

(4)本人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考试

1.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及阅卷,汉文制卷,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招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1.5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按报考人数确定招募数量。

4.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未加分的,责任自负)。

(五)确定招募人员

根据各领域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以及应届、往届毕业生的招募人数,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确定拟招募人员。

各领域应届、往届毕业生实际招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同一岗位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相互进行调剂补充。同一岗位调剂补充不足的,在不同岗位间按照全部未招募考生的成绩,结合本人调剂意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充。教育服务岗位只在同一岗位内调剂。

(六)体检

体检由青山区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统一组织。确定招募的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资格,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确定招募的人员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确定招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补贴29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现行企业职工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待遇。

服务期间须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和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因入伍、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要辞去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签注意见报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终止服务。

六、其他

(一)招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招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募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募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募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募工作。

(三)对招募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的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五)本次招募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影响到考试。

(七)本简章由青山区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中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基层“项目人员”和“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时间均为本简章发布的前一日。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0472-3616890(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3106107/3106108(青山区教育局)

搜索更多关于包头市教师招聘信息点击此处

附件:

附件1: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及数量表.xls

附件2: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教育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6:关于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的重要公告.doc

青山区公开招募重点领域大学生

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9日


30秒快速注册,查看更多教师招聘信息!

登录或注册账号后可以查看更多信息!

已有账号登录 30秒注册账号
提示

温馨提示:推送内容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若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