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专任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时间:2020-11-13 阅读:133045
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 高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地处古城苏州的西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学院于1999年筹建,自2000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2005年按照教育部[2003]第8号和江苏省教育厅[2005]第40号文件精神,改设为独立学院。是江苏省内成立较早的独立学院之一。2019年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对独立学院转设、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苏州科技大学牵手河南春来教育集团,拉开了战略合作的序幕。

为进一步提升独立学院办学水平,快速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目前,结合我校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有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酌情放宽。

二、应聘方式

(一)官网发布。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官网主页及苏州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具体岗位表见附件I。另,后续与招聘有关的所有事宜均会在官网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pxy@***,邮件主题请备注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

2.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II),同时递交一份完整的应聘简历(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能够证明相关能力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

3、所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二)业务考核

A、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方式

1、笔试考核环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名额3倍时,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考核和相关能力测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答辩环节。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竞聘优势等并针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B、专任教师考核方式

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评,测评方式为15分钟现场说课或讲课(题目内容自选、PPT及相关材料自备);然后针对专业评委的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答辩。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进入拟聘用名单人员需自行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经历(背景)入职前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选将在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聘用方式

所有经考核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学校与被聘用人员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按照苏州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将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

电话:0512-68091833

七、特殊说明

因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将来整体将搬迁至新校区,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录用人员可能面临工作地点、内容的变更,须服从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请广大应聘者知悉。学校对此保留最终解释权。

苏州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苏州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30秒快速注册,查看更多教师招聘信息!

登录或注册账号后可以查看更多信息!

已有账号登录 30秒注册账号
提示

温馨提示:推送内容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若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苏州最新教师职位招聘信息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