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龙港区面向部分高等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4名公告

时间:2021-05-14 阅读:175 葫芦岛 初中

按照龙港区委、区政府储备和引进人才工作要求,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部分高等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教师24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七所高等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2021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

(五)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学科相同,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六)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八)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8时至2021年5月23日24时。

2.报名材料:

(1)《龙港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应聘本人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

(6)普通话等级证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将以上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发送至lgqjszp2020@***邮箱。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如应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教材版本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应聘人员现场抽取面试题目。根据题签内容,备课、试讲。备课15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讲授时限为15分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要进行特长展示。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现场评判、当场公布。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五优先”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五优先”即毕业成绩高者优先、党员优先、学生干部优先、本地区户籍优先、普通话等级高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并重新组织体检。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提出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龙港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报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3055821   

监督电话:0429—3055822

葫芦岛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葫芦岛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龙港区面向部分高等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龙港区面向部分高等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xls

附件3:2016省考专业目录.pdf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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